一、参保对象和条件(具有郑州市行政区域内户籍,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,参加城乡居民医保。)
(一)农村居民;
(二)城镇非从业居民;
(三)大中专学生。
二、基金筹集
缴费时间:为每年7月1日—12月20日,每年缴费一次,缴费次年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。
保险费用:150元(一个自然年度内)
三、门诊医疗待遇(一类医院)
门诊统筹定点单位:二类(含二类)以下定点医疗机构、乡镇卫生院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站、所)、村卫生室
起付标准:不设起付线
报销比例:55%
年度限额:150元
报销范围:限甲类药品、诊疗、服务设施
报销限制:限当年使用,下年度不结转、不累计
四、住院医疗待遇(我院执行:一类定点医疗机构标准)
医院类别起付标准(元)报销比例
乡镇卫生院(社区卫生服务机构)300:300-1000元75%;1000元以上85%
一类定点医疗机构600:600-3000元65%;3000元以上75%
二类定点医疗机构1000:1000-5000元60%;5000元以上70%
三类定点医疗机构1500:1500-8000元55%;8000元以上65%
说明:1、各地如有调整,按当地政策执行。
2、14周岁以下(含14周岁)参保居民起付标准减半;其他参保居民年度内在二类以上(含二类)定点医疗机构第二次及以后住院,起付标准减半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住院医疗费年度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。
京城 医保办 2018年1月10日新